中国报
大马著名歌手黄明志因身体抱恙,今日没有如期为他被控1项吸毒罪的案件,到推事庭为案件过堂出庭。
现年42岁的黄明志是于10月24日,在吉隆坡2个推事庭被控1项拥有毒品罪和1项吸毒罪,但都不认罪。
其中,他在第三刑事推事庭被控一项吸毒罪的案件今日过堂时,其代表律师郑清丰(译音)告知推事阿伦佐蒂,黄明志因身体抱恙而没在今日前来法庭为案件出庭。
中国报/吕嘉敏
他说,其当事人的担保人已给予黄明志的病假证明和医药报告,接着将文件交给推事。
主控官薇维阿丝妮塔副检察司接着告知推事,控方已获得与这宗案件有关的报告,因此要求推事择定此案在近期内再次过堂。

郑清丰要求推事,择定此案在其当事人病假结束后过堂,并为此建议择定案件过堂落在下周一(22日)。
黄明志被控于10月22日傍晚7时15分,在吉隆坡金马警区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办公室的厕所内,经尿检结果后,被发现体内含有安非他命、冰毒、克他命以及四氢大麻酚(THC)的毒品成分,因此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(1)(a)条文(吸毒)。
一旦罪成,将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,并得接受为期2年但不超过3年的监督。
推事阿伦佐蒂批准黄明志以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。
此外,黄明志也于10月24日,在第一刑事推事庭被控一项拥有毒品罪,当时在法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内容后,在推事阿蒂嘉面前否认犯罪。
根据控状,黄明志被控于10月22日下午大约4时30分,在吉隆坡悦榕庄酒店一间客房,拥有5.12克疑为摇头丸的毒品,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(2)法令,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(1)条文下被判刑。
一旦罪成,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但不超过5年和不少于3下但不超过9下的鞭笞刑罚。
推事当时批准黄明志以2000令吉的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,并择定此案也在今日过堂,但截至今早9时40分,第一刑事推事庭还未开庭。


